2024-04-21
根据互惠(江门)食用添加剂有限公司的申请,江门市环保局已组织对该公司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做现场核查,并拟通过该公司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互惠(江门)食用添加剂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永盛路142号,占地面积105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42平方米,从事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生产。项目于1997年取得我局审查意见(文号:江环技字[1997]30号),年产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2000吨,设有2个12立方的反应釜,蒸馏、中和、结晶、脱水、精馏等设备,并配套1台6吨燃油锅炉为生产供热。
公司于2004年前后进行扩建,主要新增3个16立方的反应釜,蒸馏、中和、结晶、脱水、筛选、精馏等设备,并于2005年更换为1台10t/h燃煤锅炉为生产供热;通过深挖潜力、合理的安排,目前生产能力已达到年产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5000吨,并以自产的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为原料年复配甜蜜素300吨。通过本次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建筑设计企业将保持现有规模,并将10t/h的燃煤锅炉更换为8t/h的天然气锅炉。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项目环评批复文件(江环审[2015]6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机构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项目产生的滤布清洗废水、场地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生产废液、环己胺呼吸废气喷淋废水和员工生活垃圾污水统一排入厂区20m3/d废水治理设施处理经物化+生化处理后排入市政管道纳入文昌沙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后排放;制软水废水、冷却系统废水作为清净下水直接排放。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的氨气、环己胺工艺废气经氨气回收装置处理后,经18米排气筒排放;锅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备用发电机燃烧柴油产生的废气经10米排气筒排放;干燥包装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水喷淋处理后经11米排气筒排放。反应釜、干燥机、水泵、物料泵、锅炉及风机运行时均会产生一定的机械噪声,由基础减震、墙体遮挡、合理的安排上班时间减少对旁边的环境的影响。由过滤机分离出的滤渣,以及滤布清洗池沉淀的沉渣,主要以废活性炭为主,交供应商江苏燎原活性炭有限公司回收;普通包装废物并废品回收站回收;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填埋。
根据江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江站(项目)字2015第AA05003号]表明:
该项目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废水内含污染物pH、悬浮物、CODcr、BOD5、氨氮、动植物油、色度、磷酸盐等监测因子浓度及日均浓度均低于评价标准,广东省《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要求。
该公司8t/h燃气锅炉废气外排污染物中二氧化硫浓度、氮氧化物浓度、烟尘浓度、烟气黑度各时段浓度均符合评价标准,国家《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外排污染物中二氧化硫浓度、氮氧化物浓度、烟尘浓度、烟气黑度各时段浓度均符合评价标准,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
氨气回收装置处理后外排废气中污染物氨气排放速率符合评价标准,国家《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VOCs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参照标准,广东省《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表1“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标准的要求。
干燥包装过程粉尘经水喷淋处理后外排废气污染物颗粒物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评价标准,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
厂界外排污染物颗粒物浓度符合评价标准,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氨气浓度符合国家《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VOCs浓度符合参照标准,广东省《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的要求。
该项目的厂界噪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经核算,废水中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为0.12吨、氨氮年排放量为0.023吨;废气中二氧化硫年排放量为1.17吨,氮氧化物年排放量为3.94吨,烟尘年排放量为0.496吨,均符合环评报告书预测年排放总量的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执行情况在我局网站上公示7天(11月16日至11月24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群众所反应的问题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